移民方案懶人包 6: EB-2/EB-3

EB-2 / EB-3 雇主辦理工作綠卡

最適合

  • 在美國已經有雇主願意辦理的員工
  • 有多年時間可以規劃移民的家庭
  • 小孩年齡未達 18 歲(中國:14 歲)

法律要求與建議

  • 雇主必須證明有商業原因而製造出來的工作崗位
  • 工作崗位必須是美國勞工局認為要具備學士或更高學歷才能勝任的工作
  • 雇主必須照著勞工局招聘流程在勞工市場嘗試攬才,並且證明無法聘用到合適的美國人
  • 薪資由勞工局決定
  • 員工在成功辦理綠卡後需要在雇主服務 (至少 6 個月)
  • 小孩在 21 歲且未婚之前都能夠跟隨父母,之後必須要有自己的移民身份,如果有移民安排,建議小孩 18 歲之前就必須行動

申請流程

  • 勞工局審核工作崗位且決定薪資 → 雇主照著勞工局招聘流程嘗試攬才 → 勞工局審核招聘結果 → 移民局審核公司聘用和資金能力

申請時間

  • 約 2 年(中國:6 年)

合法居留美國的時間

  • 申請期間沒有合法居留美國的身分,批准後才能合法入境居留
  • 永久綠卡有效期 10 年

小孩可唸公立學校嗎

  • 可以

每年最少必須居留美國的時間

  • 綠卡持有者必須每年累積 6 個月的居留時間
  • 可辦理 5 年的回美證 (白皮書) 延遲長期居留的責任

優點分析

  • 直接申請永久綠卡
  • 無投資或創業需求

缺點分析

  • 需要找到願意辦理的雇主
  • 薪資是勞工局決定
  • 招聘流程審核很嚴格
  • 批准後需要在雇主服務至少 6 個月(建議至少 12 個月)

建議

  • 此方案最好是備胎,有其他自主權更強的簽證或綠卡方案為主,把此方案當作後路。陳啟耕律師與綠楓能夠幫助已經開始辦理其他方案的客戶尋找合適且願意聘用的雇主,加強全方位規劃,更加確保成功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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